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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歲華人被拒絕入境!多次買賣房產,涉嫌洗錢,攜超額現金入境不申報


東方建

來源:約克論壇

最近,一起“華人涉嫌洗錢,被拒絕入境”的案件引發關注。

這名28歲的華人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(CBSA)懷疑參與洗錢等有組織犯罪活動,後經過調查後,認定此人不能入境加拿大。

根據法庭文件披露,這名華人男子是張冠群(Guanqun Zhang,音譯),2012年4月首次以留學生的身份入境加拿大,後來以工簽身份留在加拿大。

2017年2月及12月,邊境服務局兩次發布針對他的“禁止入境報告”和事實依據,指出張冠群涉嫌跨國洗錢行為,不過,這兩份報告是由同一名官員發布的。

報告同時陳述了相關證據:

1、張冠群的父母現居加拿大,但被中國指控詐騙6萬多名投資者,金額高達$2億,因此被中國通緝。

2、加拿大金融交易及報告分析中心(FINTRAC)多份報告顯示,張冠群涉嫌參與跨國資金轉移總額逾$3,000萬,其中一些交易被列為可疑。

3、加拿大公共工程及政府服務局(PWGS)在2015年10月發布的報告中指出,張冠群的轉錢行為呈現出多個洗錢特徵。

4、張冠群在加拿大多次買賣房產,其中包括一棟$200萬的豪宅。

5、2012年8月,他在蒙特利爾國際機場入境時,被邊境人員查出未申報攜帶超過$1萬元現金上限。

6、警方的記錄中顯示,張冠群父母的一位生意場的朋友曾目睹張冠群父母將$4,000-5,000萬資金轉入張冠群在加拿大的銀行帳戶中。

依據加拿大移民法的規定,邊境官員有權就某人被指控犯有禁止入境加拿大的罪行展開調查,若調查得出該人確實應被禁止入境的結論,則由調查官撰寫報告並列舉詳細原因。

該報告要提交給聯邦公安及緊急情況應對部長。若部長認為理據充分,則由其代表將案件轉交聯邦移民部“移民及難民局”( IRB)下屬的移民法庭進行聽證和裁決。

不過,這起案件還存在一些爭議。

在公安部尚未將案件移送到移民局之前,當事人已經向聯邦法院提出訴訟,他表示,報告存在失誤,也沒有考慮到自己已經提交了父母的無犯罪證明。

這些爭議將在隨後的聽證和裁決中展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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