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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樓花爛尾!37位買家把華人開發商被告上法庭卻遭駁回


瞰世界

來源:瞰世界

據sUperLIFE.ca報道,加拿大樓花爛尾這些事,大家已經聽到很多故事了。列治文一個開發商的樓盤取消被買家集體訴訟,結果近日卻被法庭駁回了。

位於溫哥華列治文Buswell Street 和 Anderson Road 附近的Alfa樓花項目3年前就成了出名的爛尾樓。一些樓花買家把開發商告上了法庭,聲稱他們已經失去了投資機會。但是卻未能阻止開發商分配15層公寓的利潤。

據列治文新聞報道,37名樓花賣家失去了失去了凍結開發商利潤的競標。

這些樓花買家在2015年購買了15層高,共有111個單元的Alfa樓花。許多人支付了大約 $40,000的押金。

有買家在接受採訪時表示,自己7年前購買了一套 800 平方英尺的公寓,當時的價格約為 $500,000。

事情還得從2015年說起。

Alfa的發展商為 Anderson Square Holdings Ltd.。股東之一是列治文總商會(Business Association of Richmond)主席何強新(音譯:Sunny Ho),他曾經參選列市議員。

2015年開盤後,不少買家購買了這個樓花。但到了2019年,買家卻陸續收到開發商的退訂通知,並指出會退還訂金和利息。

開發商並稱,樓花取消的原因是有超出合理控制的嚴重和重大因素。

該公司還聲稱,終止了預售合同的一個理由是因為被其承包商Scott Construction Ltd.建築公司告了,被索賠$460萬,原因是“商業環境不確定”。該項目無法在 2019 年 9 月 30 日(樓花預售中約定的日期)之前完成。

雖然此後 37 名樓花買家退還了訂金和利息,但在他們表示不服。集體把 Anderson Square Holdings告上了法庭。在訴訟中,他們聲稱開發商故意拖延項目以退出預售合同。

這些業主還表示,他們已經失去了其他投資機會,並希望開發商補償他們在合同價格和“開發項目的公平市場價值”之間的價值差額。

他們尋求一項禁令,阻止開發商在新的樓花項目最終完工時以新的、更高的價格重新出售這些單位並分配利潤。

但是,在上周五公布的BC省最高法院裁決中,Nigel Kent 法官駁回了這些買家的申請,理由是缺乏支持證據等。

法官實質上批評了雙方的意見書,指出其中一名買家的丈夫和其中一名開發商的宣誓書沒有人情味,充滿律師式的對話,還幾乎全是用複製粘貼文本的方式拼湊。

他還強調了一個事實,即 37 名買家中的任何一個都沒有為禁令目的提交實際意見。

法官寫道,“……法院對買家們一無所知,儘管原告的律師已告知其中一些人是加拿大的非居民。法院對他們談判的預售合同的意圖或期望也一無所知。”

沒有一個原告“提供任何形式的損害賠償承諾”,而且這一點在禁制令申請中,通常是很重要的一個證明。

所以還是那句話,買樓花真的要小心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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