骗房主、瞒公司!加拿大华人地产经纪多项违规!被重罚$5万加币
阮鹏浩
由于为客户管理租赁协议时行为不当,加拿大一名华人地产经纪已被房地产服务监管机构停职30天,并处以$50,000加币的罚款。
据悉,该地产经纪向公司隐瞒了客户提出的业务,将公司业务变成了私活,并且扣留了房客转给房主的房租,没有及时交还。
根据加拿大卑诗省金融服务局(BC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,BCFSA)网站于上周三发布的同意令,蒲恬英女士(Tian Ying Pu,音译)于2016年10月时根据卑诗省房地产服务法注册成为了一名“交易服务代表”,此后的一系列不当行为也是从此时开始。
蒲女士在2015年8月时代表一名男子在温哥华购买了一处房产,这位男士的妻子也找到了她,并要求她为该房产寻找一个租户。
目前,网站上的同意书已被修改,其中删除了房主和他妻子的名字,以及房产的具体地址。
事情经过
根据同意令的内容,蒲女士同意帮助出租该物业,但没有提供她将提供的租赁管理服务的书面协议。
她在Craigslist上发布了这所房子的出租广告,并把它展示给潜在租户,最终以每月$2500加币的价格将其出租,租期一年,从2016年11月1日开始。
“租赁协议显示,蒲女士在该合同上是房东,蒲女士以房东的身份签署了该协议。”该命令写道。
蒲女士还向之前的租户支付了保证金,支付了房产信箱的重新配钥匙的费用,并在2017年为该房产向温哥华市政府缴纳了房产税。
“从2016年10月到2017年12月,蒲女士没有向业主或申诉人(他的妻子)提供租赁协议或(租户的)联系方式,”该命令写道。
据文件显示,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期间,蒲女士将房客的保证金和月租金存在其个人银行账户中,并没有将任何资金汇给该房产的所有者。
根据同意令,在那之后,她在2017年3月至9月的7个月时间里,总共向业主支付了$1.25万加币,相当于5个月的租金。
“在2017年3月至11月期间,申诉人多次询问尚未汇给房主的租金资金。”该文件写道。
2017年12月,房主的妻子向BCFSA提出了投诉。她还联系了蒲女士工作的经纪公司,投诉自己没有收到房租。
结果发现公司根本不知道还存在这项业务往来,她本以为有经纪公司负责的租赁服务,竟变成了蒲女士的私活。
“在(房主妻子)投诉之前,经纪公司并不知道她为业主提供的租赁物业管理服务。”同意书中写道。
“此外,蒲女士也从未将她收取的租金资金交付给经纪公司。”
五大不当行为
同意令将蒲女士的行为描述为几种不同类型的不当行为:
第一,她作为经纪公司的交易服务代表,提供了她没有执照支持,无权提供的服务。
第二,她提供了“独立且有别于”她的经纪公司的服务。
第三,她没有将她为这些服务或通过服务获得的资金交付给经纪公司。
第四,她未能取得书面授权,代表物业业主与租客签订租赁协议。
第五,她“故意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解释或支付她收到的属于所有者的钱。”
根据同意令,蒲女士同意这是不当行为,并提议BCFSA对她进行各种处罚。
处罚内容
该命令要求,蒲女士暂停执照30天,并禁止她在暂停期间担任无证助理。
它还要求蒲女士在命令批准后的三个月内向BCFSA支付$4.5万加币的罚款。
蒲女士还必须向BCFSA支付$5000加币的“部分执行费用”,同时还必须参加两门课程:由卑诗大学Sauder商学院提供的房地产交易服务补习教育课程、和由加拿大房地产学院提供的BCFSA房地产职业道德课程。
“如果蒲女士未能遵守上述命令的任何条款,(房地产)主管可以暂停或取消其执照,而不另行通知,”命令总结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