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慘! 加拿大華裔買樓花虧大了 毀約被判賠31萬!


靜若繁花

整個新冠疫情期間,加拿大各行各業深受打擊,數百萬人被迫失業,經濟一蹶不振,直至各省相繼解封,才稍微有些起色。

在眾多經濟領域中,唯一“逆風而行”的,就是加拿大房市,銷售數量不減、房價一升再升,不少華人都希望搭上順風車,卻也有許多人因意外賠了個精光。

家住加拿大安大略省的華裔男性居民周先生,就是一個例子,不僅家裡遭受巨變,至親接連病倒、自己受傷失業,就連準備入手的房子,也在一夜之間化為煙霧!更令人心塞的是,他近日還被法庭判向開發商賠31萬加元!

2017年4月份,周先生在安大略省奧沙瓦市Park Ridge小區一片500間住宅的樓盤中找到了心儀的房子,並與開發商Tribute簽署合同,買下一棟獨立屋的樓花,成交價為109.999萬加元,交屋日定在了2019年9月17日。

合約上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,周先生有2天的時間,請律師審查所有合約條款。若律師有異議或周先生無法按時按揭,這份合約將不會開始生效。

周先生的律師表示沒有問題,銀行按揭也已拿到,合同開始生效。

一開始,事情進展特別順利。周先生先支付了11萬元的押金,並在2017年10月4日至7月8日期間,要求物業對房屋進行多項升級改造工作,總成本50125元。

開放商還特別為周先生打了折,只收取46641.26元,而周先生也同意,並事先支付了7000多元部分費用。

誰知道,買房這件事,真是人算不如天算。

就在周先生正式簽約的幾天前,安大略省政府頒布一項新令——在大多倫多地區實施15%的非居民投機稅(NRST),遏制飛漲的房價。

這項政策極大地影響了當地房市,幾乎是一夜之間,房價開始迅速下滑,周先生的房子還沒到手也跟着貶值。

屋漏偏逢連夜雨,船遲又遇打頭風。

就在2019年1月份,也就是交房前的8個月,周先生的父親罹患癌症,不幸去世;

同年5月,周先生在裝修房屋時弄傷了手,無法正常工作,進而遭到解僱失業;

隨後,周先生前妻和兒子相繼病倒,需要住院治療;不僅如此,就在這時,周先生遠在中國的母親也因為摔倒需要治療。

種種不幸,接連發生在周先生的身上,將其壓倒。

原本要幫他買房的父親去世,自己又失去了生活來源,家人接連生病需要錢,買房這件事毫無疑問地被擱置了。

事實上,周先生也無力支付剩下的費用了。

然而,購房合同簽了就是簽了,開始生效。

2019年3、4月份,周先生向開發商提出請求,因為他面臨經濟困難,還拿不到按揭貸款,希望他們能夠降價賣樓,遭到拒絕。

但作為賺錢之上的開放商,他們也不希望就此流失掉一筆交易,提出向周先生放貸的建議,前提是周先生必須將首付金額提高至成交價的25%。

結果,周先生還是沒能在交房日完成付款,反而要求開發商解除合約,並退還部分押金。

他表示,在經歷了種種不幸之後,自己實在是買不起百萬的大宅,但是可以改購同一開發商的2居室柏文單位。如果開放商不願意,就要求退還一般押金,也就是5.5萬加元。

被逼無奈,開發商只好先將這棟住宅在內部掛牌銷售,但由於當時房市正值低迷期,叫價只有82.9萬。

2019年12月16日,這棟房屋才被最終售出,成交價81.5萬,比最初的合約價低了許多。專業地產評估師表示,這棟大宅在成交日的市價為80萬元。

開發商氣不過,一紙將周先生告上了法庭。

法庭雖然也同情周先生所遭遇的種種不幸,但房屋合約簽了就必須執行。周先生在交屋日既沒有支付餘款,也無法提供任何證據表明自己的處境。

最終,周先生被判必須賠付開發商中間差價和利息,加上裝修升級等七七八八其餘的費用,共31.61萬加元。

買房乃人生大事,生老病死也是無法預料之事,希望周先生能夠順利渡過難關,也希望所有正在或打算買房的華人可以順利買下自己心儀的房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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