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華人地產經紀冒名替業主租房 多項違規!被罰數萬元
蘇蘇
BC省地產服務規管部門日前暫停了業內一名女子的執照30天,並對她要求罰款5萬元,因為她違規為客戶處理租賃協議。
據CTV報道,BC省金融服務監管局在周三發布裁定書,內容透露,這名女子蒲女士(音譯,Ms. Pu)根據BC省地產服務法案,於2016年10月登記成為「地產經紀(trading services representative)」。
當時,蒲女士在2015年8月提供過買房服務的一位客戶的太太找到了她,並提出希望蒲女士能幫忙為這套房子找個租客。
這份裁定書未透露這位客戶及其太太的身份及這套房子的地址。
據裁定書的內容顯示,蒲女士當時同意幫忙出租這套房子,但並未提供關於租賃管理服務的書面協議。
她在Craigslist上為這套房子打招租廣告,並帶人看房,最終以2500元的月租,與租客簽下了一年期的租房合同,時間從2016年11月1日開始。
「租房協議上寫的是蒲女士是房東,而且上面有她作為房東的簽名,」 裁定書上寫道。
蒲女士曾出錢把保證金退給了前租客,並重新給該物業郵箱的配了新鑰匙,還為這套房子給溫哥華市政府付了2017年的物業稅。
「從2016年10月到2017年12月,蒲女士並沒有提供租房合約或租客的聯繫方式給這套物業的主人,」 裁定書上表示。
根據文件記錄,蒲女士把租客支付的保證金和月租都存入了自己的私人銀行賬戶,並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期間,沒把收到的任何錢付給業主。
後來,她總共付了1萬2500元給屋主,這相當於5個月的租金,但實際上這已經有7個月時間(2017年3月至9月)。
「在2017年3月至11月期間,屋主多次詢問未收到的租金款。」
這位屋主的太太於2017年12月向金融監管機構遞交了投訴,還向蒲女士工作的經紀公司發起投訴。
「在業主投訴前,該經紀公司並不知道蒲女士所進行的房屋租賃管理服務,」 裁決書寫道。
最終該機構認為蒲女士有多項違規行為。首先,她作為地產經紀,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提供了租房服務。其次,她所提供的服務完全脫離了經紀公司,並沒有把收到的錢提供給所工作的公司。第三,她在沒有獲得書面授權的情況下,代表業主為其簽訂與租客的租房協議。第四,她故意不把收到的屬於業主的錢歸還。
蒲女士也同意了上述違規判定,並同意為自己的行為支付罰款。
判決書裁定,蒲女士吊銷執照30天,並禁止她在吊銷執照期間從事無證助理的工作。同時,她也被要求在3個月時間內,支付4萬5000元罰款給該管理機構,同時還要再付5000元作為給該機構的「部分強制執行開支。」
該機構還要求她完成兩個課程:地產交易服務行為矯正教育課程和地產專業人士道德課程。
「如果蒲女士未能遵照上述要求,地產監管局將自動吊銷其執照,不再做進一步通知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