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倫多房東非法加租10%不成竟惡意逐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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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着疫情的形勢越來越樂觀,多倫多的租房市場開始回暖了。根據Rentals.ca早前發布的報告,加拿大房產的平均月租金從2021年4月起逐步回升,平均月租金環比增長2%,月租金中位數則增長3.1%。雖然租金漲了,但是房東卻不可以隨意漲租。
雖然,隨着加拿大疫情形勢的逐漸樂觀、生活有望恢復正常、大批留學生即將返校,這也帶動了多倫多租金迎來了一波上漲,但是想要完全恢復到疫情之前的租金水平,恐怕並沒那麼容易。
根據安省在今年6月宣布的2022年房租上漲通知,2022年的租金漲幅不能超過1.2%。2018年11月15日後首次入住的新房仍不受此管控。
舉個例子,假如你在2021年6月簽了一份租房合同,月租金為$1,000加元,房東有權在12個月之後(2022年6月1日)加租1.2%,即每個月$1,012加元。房東需提前至少90天書面通知漲租。
然而,就在近日,一名多倫多租客遇到一個難題並在Reddit上求助:租約到期了房東要求加租10%,被拒絕後以“自住”為由驅逐,我該怎麼辦?
該網友面臨的具體情況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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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目前在多倫多租了一套聯排別墅(townhouse),租約將在今年10月到期。
近日,房東的代理經紀稱房東計劃把租金提高10%左右,我給他們轉發了2021年凍結租金的通知並告訴他們在2022年1月之前是不允許漲房租的,並且從2022年1月起,租金漲幅最高也只能達到1.2%。
她回答說好的,並稱會轉告居住在中國的房東。後來,她說房東今年可能會搬回加拿大並且需要自住。
我知道房東有權這麼做,但我想向大家求助,求助面對這種情況我有什麼權利?他們需要提前給我什麼通知嗎?我知道這是他們的一種“驅逐策略”,因為我們已經討論了一周有關續約的事情,對方現在才說要搬回來的計劃。
另外,2022年的房租上漲規定不適用於2018年11月15日後首次入住的新房,我們是在2020年10月入住的,但這個房子自2014年以來一直有租客,不知道這個條件是否對我們有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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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urce: 51.c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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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東賺翻,專家卻說從2003年以來,加拿大人租房比買房更划得來!
又迎利好,新的房租補貼將由小企業主自行申請,不再通過房東申請!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