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人房東抱怨:碰上這樣地產經紀讓我損失慘重
龍安
一位華人房東最近致函51編輯部,反映她的房子委託一位地產經紀出租,但是該經紀在代理出租和管理物業方面沒有盡到責任,導致她長達9個月收不到房租,要靠自己的積蓄維持房貸、地稅、房屋維護等開銷,損失超過3萬。
據網友D女士介紹:我在2020年委託地產經紀Y先生購買了士嘉堡一處投資房產,並委託他幫助我將其出租。
之所以選擇Y先生做經紀,是因為他的兒子和我是朋友。有了這層關係,我尊重他,信任他,我還介紹了我的朋友找他買房。結果是現在我因這個失去了一個朋友。
D女士說,Y答應我會把房子租出去,他會代為管理租客並收租,他每月收200元管理費,然後會按月把房租交到我手裡。因為相信他,所以我們什麼文字協議也沒有簽,全是口頭協議。
起初一切還好。
到了2021年4月我因事離開多倫多,自此他就沒有按約定把房租交給我。他把我的房子租給了多人,但他卻騙我說地下室只有一位帶著孩子的女士租客,後來我從鄰居那裡聽說地下室至少住有5個人。我的房子有4個停車位可用,但是由於租客過多,有人把車停在草坪導致草坪被毀壞。
自2021年5月到2021年8月,他一直沒有給我租金,我從8月開始要求他付我租金,但他一直借口忙沒時間。
D女士說,我當時還以為他是不是手頭緊,又不好意思說,但他說不是,只是太忙。而且他還說管理費這麼太少,他根本看不上,因為他要賺大錢。
因為全權代理,他不讓我與所有租戶直接聯繫,他說這會讓他很難管理,什麼事只需交給他就好,他會負責收回所有租金。
就這樣追了4個月後,當我追問急了,他才坦白說租客沒有按時付房租。我要租客的聯繫信息,他給了我電話,但打過去發現是空號。
在我告訴他我要採取法律行動後,他給我看了一份他與租客簽的合同,讓我驚訝的是他居然偽造了我的簽名,並在我的名下留下了他的聯繫電話。
不單是沒有收到房租,事實上他也沒有按約定去定期檢查房子,否則我的房子也就不會被租客毀了。
當我見到房子的時候我的心都在滴血。牆上和門上都有洞,房子里到處都是蟑螂和老鼠,洗衣房也被毀壞了,草坪被毀壞了,廚房在漏水。
我已經無法忍受,於是告訴他要換另一個經紀人,他為此很生氣,在我們簽署了取消服務的協議後他仍然將我的房源重新發布在MLS上,導致新的經紀無法代理。
更讓我沒想到的是,當我打開車庫門時發現這裡也曾被出租,給我留下了一堆垃圾,經紀卻沒給我提過此事,當然也沒有給我一分錢的租金。
因為收不到房租,我不得不自己支付了9個月的抵押貸款,損失房租14600元,自己找人維修房子花了接近15000 元,還有前面的草坪沒修補,估計至少需要6000元。
D女士說, 我曾兩次聯繫他的公司投訴,但都不了了之,也曾聯繫RECO(安大略省房地產委員會)和RHEU(住宅執法單位),同樣沒有得到任何解決辦法。現在唯一的途徑就是去法庭了。
本網試圖聯繫地產經紀Y先生,但一直沒有得到回復。
本文圖片由 D女士提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