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人地產經紀搶房毀約被法庭判賠60多萬
陳萱
如今的多倫多房地產市場似乎在重蹈2017年的覆轍,市場急轉直下讓許多買家毀約,但是毀約的代價非常沉重。一對華人夫妻在2017年搶房後毀約,官司打了幾年後最近被判敗訴,需要賠償賣家損失60多萬。
法庭文件顯示,2017年3月20日,房地產經紀人Y先生和妻子F女士簽訂了一份房地產買賣協議,房子掛牌價為168.8萬元,當時搶 Offer非常普遍,夫妻在報價前與賣家代理經紀Falkovski進行了交談,Falkovski告訴他們還有另外兩個「最高190萬元」的Offer,因此 在正式報價前一天以191萬的報價簽了 Bully Offer,並支付了9萬元的定金,賣家接受了這個Offer,約定交接日期為2017年7月4日。
隨後房地產市場出現變化,Y先生髮現此物業的隔壁在2017年4月28日僅以171.5萬元的價格掛牌上市,而且發現自己被賣家經紀誤導,因為當時並沒有Falkovksy所說的 「最高190萬元」的Offer 。於是Y先生聘請了一名律師,於2017年6月7日起訴Falkovsky進行欺詐性虛假陳述,要求解除合同,收回9萬元定金,並索取10萬元的懲罰性賠償。
因為此次交易沒有完成,賣家最終在9月以133萬元的價格出售了該物業,隨後反訴Y先生夫婦毀約要求賠償損失。
法官駁回了Y先生的索賠要求,同時批准了賣家的反訴。
根據判決Y先生夫婦除了損失9萬定金外,還要賠償賣家514,841元。法官認為無論賣家經紀Falkovsky說了什麼,沒有證據顯示這是賣家授意的,因此賣家不能承擔責任。法官也認為沒有證據顯示Falkovsky做了虛假陳述。因此買家撤銷合同沒有法律依據,當然也不能要求懲罰性賠償。
據介紹,由於市場價格下跌,賣家於2017年7月11日以略低於170萬元的價格重新上市,兩個月後降低到165萬元,9月初再次降至140萬元,最終以133萬元的價格成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