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事
聯名買房惹麻煩,加拿大華人一家四口因房產鬧上法庭
忻悅
來源:約克論壇
近日,多倫多一戶華人家庭因為房子鬧上法庭。這處房產是全家聯名購買,父母與兩個成年子女各佔25%的份額。
目前房子由兒子居住,但父母和女兒打算把房子賣掉,卻遭到兒子的反對。最後只能鬧上法庭,由法官來決定怎麼賣房。
示意圖
後來兒子答應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從房子中搬出去,但在如何賣房上,他們又產生了分歧。
父母還有女兒同意委託RSM公司代為放盤售賣,但兒子卻不同意另外花錢請專業公司。因為找第三方賣房的話將會帶來很大的一筆開銷。
一家人對這個問題一直不能達成一致,如果因此多次鬧到需要上法庭才能解決糾紛,那他們用在法庭的費用要比RSM的服務費用高得多。因此,法官任命RSM進行房屋的出售程序。
這樣RSM就成為法庭指定的機構,他們只需雙方進行協商,但不用接受任何一方的指示。
為公平起見,就連需支付RSM的15,833元費用,法官也判定從賣房的收益當中扣除,等於這筆費用由四人平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