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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歲華人男子加拿大買賣房產被拒絕入境


來一碗

來源:約克論壇

一名28歲華裔男子,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(CBSA)懷疑參與洗錢等有組織犯罪活動,經調查後向聯邦公安部提交報告,認定當事人不得入境加拿大。據《移民資訊彙編》獲得的法庭文件披露,案中主人公是28歲華裔男子張冠群(Guanqun Zhang,音譯),於2012年4月以學生身份進人加國,後作為以工簽身份留在加拿大。CBSA在2017年2月及12月分兩次發佈針對他的「禁止入境報告」和事實依據,指有理由相信張涉嫌跨國洗錢犯罪行為。

報告指張的父母現居加拿大,但被中國指控詐騙6萬多名投資者合共2億元人民幣,因此被中國通緝。

加拿大金融交易及報告分析中心(FINTRAC)多份報告顯示,張涉嫌參與跨國資金轉移總額逾$3,000萬元,一些交易被列為可疑。

加拿大公共工程及政府服務局(PWGS)2015年10月報告中,指張的資金轉移呈現出多個洗錢特徵。

該男子在加國多次買賣
此外,張多次在加拿大買賣房地產,其中包括一棟$200萬元的豪宅。

2012年8月,他在蒙特利爾國際機場入境時,被邊境人員查出 未申報攜帶超過$1萬元現金上限

其父母的一位前生意拍擋在被警方會見時表示,其曾目睹兩人(該男子父母)將$4,000-5,000萬資金轉入張的加國銀行帳戶。

依據加拿大移民法有關規定 ,CBSA官員有權就某人被指控犯有禁止入境加拿大的罪行展開調查,若調查得出該人確實應被禁止入境的結論 ,則由調查官撰寫報告並列舉詳細原因。

該報告要提交給聯邦公安及緊急情況應對部長。若部長認為理據充分,則由其代表將案件轉交聯邦移民部「移民及難民局」( IRB)下屬的移民法庭進行聽證和裁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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